各部室、在建項目部、承租單位、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
根據泉州市安委會、市國資委和泉州城建集團關于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細化了《市城建國投公司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進一步制定細化具體措施,迅速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
泉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投資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1日
市城建國投公司今冬明春火災防控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推動消防安全責任措施落實,有效防范和遏制火災事故,根據《泉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市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1〕28號)文件精神和市國資委及泉州城建集團的工作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公司生產經營范圍內集中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結合公司工作實際,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圍繞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全國兩會和省、市兩會等重大活動和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點,聚焦重點領域、重要場所和薄弱區域,分類施策,精準防范,綜合治理,根治隱患,嚴格落實公司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公司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
三、火災防控范圍和重點
(一)火災防控范圍
公司各在建項目工地、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大承租單位生產經營場所,空置房源、公司辦公場所等。
(二)火災防控重點任務
由工程部和總工室針對公司各在建項目工程重點檢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況;施工現場防火技術方案編制情況、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編制情況;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消防安全技術交底;消防安全檢查情況;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物資準備情況;工地臨時用房的層數、布局符合規范要求;違規用火用電取暖;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在建工程作業場所臨時疏散通道的設置應符合規范要求;施工現場滅火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臨時消防應急照明等臨時消防設施設置情況;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與使用情況;動火作業管理情況;及時制止在保溫材料中直接敷設電氣線路,嚴禁在噴涂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等施工現場違規使用明火;臨時用電、用氣管理情況、大承租單位消防設施配備及運行情況。
春節、元宵節前后、重大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工程部、總工室和資產部要聯合對重點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加大檢查力度,緊盯煙花焰火燃放、臨時設施搭建、電氣線路敷設等環節,督促相關單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各部室、各在建項目、大承租單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要大力開展“落實消防責任 防范安全風險”為主題的消防宣教活動,充分利用宣傳欄、LED電子顯示屏、掛圖、橫幅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火災隱患曝光、冬春火災防控動態報道和警示性消防宣傳,加大消防宣傳報道力度,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發放典型火災案例資料和防火知識掛圖,講解滅火器使用方法,廣泛發動全體職工積極參與消防安全管理,切實增強防范意識。同時,要深入開展冬春季消防應急處置演練,切實提高火災險情處置能力。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月14日前)。各在建項目、大承租單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要結合實際制定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公司結合1月份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作具體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公司各部室、各在建項目、大承租單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要分別制定不同類型項目、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標準,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同時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責任措施落實。
(二)總結階段。(2022年3月16日至31日)。公司各部室、各在建項目、大承租單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完善火災防控工作機制。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公司成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公司副董事長杜潭水和總經理黃志雄任組長,財務總監董兆勇任和副總經理許麗霞任副組長,各部室負責人、在建項目負責人為成員。各在建項目、大承租單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為安全管理主體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細化工作方案,切實加強對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加強監督檢查。公司各部室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對業務方塊內的在建項目、大承租單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的督促檢查力度,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專項檢查。
(三)落實隱患整改。各在建項目、承租單位及空置房源所在物業公司在組織自查自改的基礎上,要實行隱患分級分類治理,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分類列出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責任清單,各項任務措施照單履責、照單檢查、照單銷賬,形成工作閉環。
2022年1月14日前各在建項目及大承租單位報送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1月21號和2月21日報送本月工作小結,3月2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至工程部(聯系人:陳景陽,1775951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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