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2024年2月26日至4月3日,市委巡察三組對泉州城建集團黨委開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9日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加強對巡察整改的組織領導情況
(一)深化思想認識,著力提高巡察整改政治自覺。市委巡察組反饋巡察意見后,泉州城建集團黨委堅決把落實巡察問題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及時通過黨委“第一議題”、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等形式,組織集團黨委班子成員和廣大黨員、干部職工,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落實省委、市委關于巡視巡察整改的相關要求,以及市委張毅恭書記專題聽取十三屆市委第七輪巡察情況綜合匯報的講話精神等,結合巡察反饋意見,認真開展學習研討、深入領會整改要求,增強集團黨委領導班子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堅定扎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信心和決心。
(二)強化政治擔當,壓緊壓實巡察整改政治責任。集團黨委堅決扛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迅速成立泉州城建集團黨委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任組長,堅決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第一時間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總體工作親自部署、重大方案親自把關、關鍵環節親自調度,統籌推進巡察整改工作。集團黨委委員及行政班子成員任副組長,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帶頭抓好整改落實,一線靠前指導督導,推動整改落實全覆蓋、動真格、見實效。集團10個部室主要負責人及11家權屬企業黨組織書記為成員,逐級落實整改責任,認真對照查擺,舉一反三抓好問題整改,構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整改工作體系和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巡察意見反饋以來,組織召開黨委會7次、巡察整改工作推進調度專題會8次,全面加強對巡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調度和任務落實。5月24日,集團黨委組織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成員主動認領問題,依次進行個人檢視剖析,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把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成效轉化為從嚴治黨治企的強大動力。
(三)細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實巡察整改任務。集團黨委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著眼形成“長久立”的機制,精心組織、系統謀劃,將整改成果轉化為加強企業管理、推動企業發展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工作機制措施共30項,共挽回經濟損失466.62萬元;開展各類針對性學習教育培訓24次,共1521人次參加,從源頭上加強工作規范和風險防控,防止問題變異反彈。對標對表抓整改,研究制定《落實市委巡察三組對泉州城建集團黨委巡察情況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149條,逐項明確牽頭領導、牽頭部門和整改時限,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確保巡察整改任務落地見效。一體貫通抓整改,將推進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與黨紀學習教育結合起來,推動新老問題一起解決、共性和個性問題一并整改,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整改落實的長效機制。集團紀委主動靠前監督,對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情況嚴格把關,對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把好整改“質量關”。統籌兼顧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與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聚力提升“項目創優年”“抓城建提品質”等系列專項行動結合起來,持續推動巡察整改走深走實,使巡察整改、解決問題的過程成為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過程,成為推動集團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過程。
(四)實化督導督查,推動巡察整改落地落實。集團黨委堅持牽頭抓總,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較真碰硬,加大對巡察整改各牽頭部門和重點單位的督促力度,定期梳理盤點整改進展情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重難點工作,有力推動整改任務落地落實。加強專項督查,組建“靠企吃企”突出問題、國有資產盤活提效、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等3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全面、準確掌握整改落實的真實情況、實際效果、存在問題,及時指導推動整改工作。加強日常調度,每周滾動更新整改工作臺賬,對整改任務建立“掛賬銷號”機制,采用“問題一對一、對象一對一”方式,就巡察反饋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集團黨委對相關問題責任部門、單位負責人進行工作提醒談話,確保整改到位一個、銷號一個、鞏固一個。集團紀委強化巡察整改督導,對整改過程中弄虛作假、消極推諉、敷衍應付,影響工作進度和成效的,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夠深入
(1)針對學用結合不緊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落實領導領學,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領學促學、示范帶動作用。6月5日、13日、20日,集團3名領導班子成員分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專題黨課,將黨的二十大精神相關內容融入黨課內容,再次進行全面宣貫,推動黨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實、見行見效。其余5名班子成員將結合年度黨課安排,于年度內根據要求對掛鉤聯系企業及分管領域黨員開展相關精神宣講。二是強化統籌調度,在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上持續發力。建立完善工程項目月報制度,每月25日定期收集項目建設情況、存在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及時協調工程進度,確保項目按時序推進。2023年18個未完成年度目標的項目中,已有15個項目按時序推進;3個暫未完成的項目中,金鯉大橋、石壁停車樓根據市中心市區城建總指揮部調度會意見已暫緩建設,泉州五中海絲校區截至11月施工單位已進場,正在進行清表、臨時設施搭建、土方施工等工作。
(2)針對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重要論述有差距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推動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更加緊密。嚴格落實黨組織前置研究程序,督促集團17家設立黨組織的權屬企業完成前置研究清單設置,在實現全覆蓋的同時,督導權屬企業將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其中,城建產投公司“三重一大”實施辦法、會議制度及議事規則、黨組織前置研究清單已于2024年5月正式印發實施。東海園林公司、城建中城公司已由其上一級黨組織東海投資公司、城建產投公司黨組織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東海投資公司、城建產投公司混改制度已于2024年7月正式印發實施,東海園林公司已于2024年7月成立黨支部。二是推動集團權屬企業權力運行更加規范。嚴格按照《泉州城建集團關于進一步加強各權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管理的通知》,每季度收集權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臺賬及決策會議紀要,認真審核查看權屬企業決策程序,加強監督指導。持續用好城建特色的紀檢監察“三項監督”機制,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提前審核查看集團各部室及各權屬企業“三重一大”會議議題,列席權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會議58次、監督議題1092個,進一步監督權屬企業會議決策流程,規范企業權力運行,強化風險防控。三是推動黨建工作績效考評體系更加健全。6月18日,轉發《2024年度泉州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黨建工作績效評價細則》,指導各權屬企業結合實際,參照上級考評要求落實“三重一大”決策、黨組織前置研究等相關工作,并于7月4日調整完善集團黨建工作績效考評辦法,進一步提升基層黨建工作規范化水平。
(3)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統籌推動意識形態整改工作。①健全工作機制,壓實整改責任。集團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主持召開集團黨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集團領導班子成員對照本次巡察反饋的意識形態方面問題,深入查擺、剖析原因、強化責任,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強化落實“一崗雙責”。各責任單位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加力加速整改進度,確保整改任務落到實處。②深化成果運用,拓展整改成效。制定出臺2項相關規章制度,從源頭上推進整改;把整改落實情況作為各類考核、檢查的重點內容,依托年度黨建工作考評嚴格執行“八個納入”,落實每年2次專題研究工作,實實在在解決意識形態工作方面問題,有效推動巡察成果向實際工作轉化和運用,推動集團持續健康安全發展。二是壓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①加強檢查指導。5月28日下發《關于對巡察反饋黨建暨宣傳(意識形態)問題開展自查自糾的通知》,要求權屬企業圍繞18項重點問題進行摸排;5月30日、6月11日,集團黨委組織黨群工作部(黨委宣傳部)、工程管理部采取突擊方式對12家權屬企業內頁材料及北峰、東海片區在建項目圍擋進行抽查,針對部分圍擋字體脫落、破損問題,已督促相關權屬企業整改到位;6月6日召開黨建、宣傳(意識形態)及選人用人巡察反饋問題工作部署會,對檢查存在問題進行通報和針對性指導,并答疑解惑。②強化輿情監測。進一步深化與泉州晚報社的輿情監測服務合作,加強互聯網、短視頻等平臺涉及集團信息的實時監測。③建立健全制度。5月22日下發通知,要求集團各權屬企業根據《信息發布“三審制”實施方案》等相關制度要求,嚴格落實公共領域宣傳載體發布“三審制”;同時結合集團實際,已于7月17日,印發公共領域宣傳載體制度,進一步形成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宣傳工作格局。三是全面加強施工監督,有效回應輿情。2024年5月以來,多措并舉開展建筑施工噪音治理工作,督促在建項目科學編排工作計劃,合理設置易產生較大噪音機械設備的施工時段,抓好午間、夜間和中考、高考、節假日等群眾關切的噪音敏感時期巡查巡檢工作,嚴格控制噪聲超標和擾民的施工作業行為。5月以來集團組織開展各類質量安全生產督導檢查,發出質量安全整改通知單11份,并形成評估報告10份,消除安全隱患178處,消除質量問題73個。6月起集團建立月報制度,每月25日定期收集項目建設情況及存在問題,及時協調工程進度。根據各在建項目特點,結合民眾意見及時調整優化交通組織設計,采取“遠端分流,近端疏導”的措施,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科學設置便民通道、隔離護欄和引導標識,保障責任區域內過往行人、車輛通行安全。2024年5月至7月,民生工程及在建項目噪音擾民、工程未按時完工、質量問題及影響交通出行等問題得到有效控制,相關投訴數量呈現遞減態勢。始終妥善處置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信訪件、投訴件,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化解矛盾,信訪工作滿意率較高。
2.落實建設“大業主”擔當、推進“海絲名城”建設提質增效有差距
(1)針對城市建設“主力軍”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化統籌調度,全力推動項目建設提速增效。堅決扛起城市建設“主力軍”、項目實施“大業主”擔當,對內加強項目內部調度機制,已于2024年6月建立月報制度,每月25日定期收集項目建設情況及存在問題,及時協調工程進度;2024年5月以來,組織召開項目推進調度會共15次,完成調度事項47個。泉州城建集團承建“抓城建提品質”項目158個,占市本級項目總數近半,總投資約900億元,全年計劃投資約107億元。截至11月,已累計完成投資約100億元,新增納統金額55億元。二是強化協調銜接,凝聚聯動城市開發建設合力。積極主動與市住建局、資源規劃局、城市管理局等主管部門溝通銜接,對可能滯后的項目建設情況和存在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對接協調,全力推進“項目創優年”“抓城建提品質”等“1+3”系列行動。推動2023年“抓城建提品質”18個未完成年度目標的項目中,已有15個項目按時序推進;3個暫未完成的項目中,金鯉大橋、石壁停車樓根據市中心市區城建總指揮部會議意見已暫緩建設,泉州五中海絲校區明確場地內古榕樹就地保護,市中心市區城建總指揮部要求調整項目方案,截至11月施工單位已進場,正在進行清表、臨時設施搭建、土方施工等工作。三是強化責任考核,明晰目標導向聚力攻堅奮戰。根據市城建辦印發的“抓城建提品質”第一批項目清單,于2024年6月研究制定泉州城建集團《“抓城建提品質”2024年專項行動方案》《2024年“抓城建提品質”項目考核細則》,明確建設目標、責任單位,重點考評項目實物投資量、形象進度、開完工節點(含建設速度)、用地前期報批,結合項目掛圖作戰、質量安全、議定事項落實情況、工作成效等綜合考量評價。
(2)針對開發建設系統性思維不夠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規劃引領。始終立足“ 聚核強心,環灣向灣”部署要求,充分發揮市委、市政府城市建設參謀助手作用,進一步督促集團權屬片區類企業在片區規劃建設前,前瞻性思考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影響因素,主動分析研判、加強統籌協調,對可能存在斷頭渠、斷頭路、項目建設滯后等現象,靠前對接市直相關部門以及屬地政府,開展征遷摸底、土地報批等前期工作,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格局來謀劃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二是樹牢系統思維。著眼擴大規模、提高質量,制定嚴密成片開發方案,優化項目推進方案,系統考慮片區實施范圍市政道路和排洪渠等連貫性。三是梳理滯后“癥結”。針對部分項目推進不夠理想的情況,加強工程建設進度跟蹤監管,督促指導責任單位找準癥結,強力推進,壓實項目推進主體責任,將項目進度情況納入權屬企業年度經營績效考核,倒逼責任單位加大項目推進力度。其中,針對樂居梅亭A區停工待料導致滯后現象,通過加強物料供應保障、加大勞力及器械投入,樂居梅亭A區已于2024年6月底前趕上原定計劃,截至11月,梅亭A區進度已完成主體工程;裝修工程累計完成35%;地下室噴淋、消防管道預制加工及安裝完成96%;橋架及通風管道安裝完成40%。
(3)針對化解遺留問題力度不足。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千方百計推進項目移交,推動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原則,于2024年6月建立竣工未及時移交的50個項目移交管理臺賬,組織全面梳理已竣工未及時移交項目的難點堵點。積極主動與市直相關部門協調對接,呈請市中心市區城建總指揮部開展未移交項目專項督導協調會,形成督導工作通報1份,并將移交工作情況納入權屬企業年度經營績效考核。于5月22日開展已建成未移交項目碰頭會,研究移交事項,7月5日、7月8日市政府、指揮部相繼召開已建成未移交項目推進會,研究確定移交方式和移交時間。7月8日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已明確移交模式和移交時限,普賢路AB段、后埔市政道路第一標段等第一批30個項目已先行開展交接手續,另外20個項目于10月陸續移交。二是推動遺留問題妥善解決。2024年5月以來,督導城建國投公司推動城東埭頭安置小區完成交房88宗,交付房源244套,該小區商業街區招商引資工作由城市運營公司統一負責。
3.發揮發展“大平臺”作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短板
(1)針對資金“蓄水池”功能發揮不充分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快片區項目資金回籠。通過多渠道、多手段加快項目資金回籠,定期做好資金跟蹤,提高企業運營成效。二是有效提升融資空間能力。充分運用新增信用評級優勢,不斷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方式,多措并舉籌集資金。三是加大應收賬款清收力度。7月8日,集團成立“催收工作專班”,并對應收款項進行分類整理,持續跟蹤回款進度,通過發送律師函、司法訴訟等多種渠道做好催款落實工作。四是持續動態做好額度儲備。定期梳理各金融機構對集團授信額度,保障日常資金需求,有效應對城市開發建設、企業生產經營資金需求。
(2)針對資本“助推器”作用不夠明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加強資本運作對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認識理解,針對基金和保理等非銀金融板塊在人才引進和業務拓展上下功夫。一是加強資本運作人才隊伍建設。2024年6月,保理公司已招聘1名總經理、2名業務助理,并經合理分工,資本運作人員儲備已到位,為資本運作催生新動能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加大保理業務投放強化“造血”。充分發揮資本“助推器”作用,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三是加快產業基金投資運作。參投泉州市海絲產業升級基金跟進其完成凱輝子基金投資;接管巨豐人才基金,與其他市屬國企共同組成投后管理小組。
(3)針對資產運營管理較為薄弱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尚未入賬登記資產排查。已建立資產清單臺賬,動態掌握集團及權屬企業國有資產家底,確保所有資產應入盡入。目前已完成所有應入賬資產的入賬工作,累計完成10164宗、面積20.87萬㎡不動產入賬登記核算。二是堅持分類推進資產盤活處置。對可用于調劑的待安置房2090宗21.69萬㎡進行精細化管理。其中,一方面結合片區開發安置需求,將19.1萬㎡安置房配合屬地政府,開展常態化安置,督促各片區公司明確各安置小區對應征遷項目需求,每月匯報安置進度;另一方面通過裝修改造等方式將存量房源轉換為保障性住房。對剩余2.5萬㎡安置房啟動裝修改造,包括寶秀小區二期、見龍亭小區、云山小區、海城花苑共計215套房源,用于裝修改造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由城市運營公司作為投資運營主體。目前城市運營公司已完成房源入戶查驗并啟動裝修改造工作。三是強化資產盤活考核獎懲機制。針對6.7萬㎡店面、商場、停車位等閑置經營性資產形成臺賬,逐宗分析原因,區分可盤活和不可盤活資產,可盤活資產制定細化盤活措施,7月17日,印發《泉州城建集團國有資產盤活提效專項整治“三定”方案》,明確盤活責任人和盤活時限,將盤活工作納入權屬企業年度績效考核。各權屬企業通過保底收益加超額收益分成委托城市運營公司開展專業招商、內部協議租賃、調整租金價格等方式,多措并舉推動資產盤活。目前,已盤活資產123宗,面積約5萬㎡。
4.構建多元“大產業”布局、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有弱項
(1)針對市場化拓業增收成效不足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全面增強自主產業造血能力。聚焦集團自主產業,建強做大地產置業、建筑施工、商業運營、設計咨詢、產業投資、PC構建生產制造等市場化業務板塊,根據2024年經營管理目標,在城市建設大幅提速、土地整理利潤規模快速擴大的前提下,自主產業貢獻利潤占比平穩增長。二是全面推進市場化拓業增收。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全面推進市場化拓業增收,營業收入同比增長幅度較大,業務拓展成效較為顯著。三是快速擴大服務費收入規模。加大商業運營、規劃設計監理服務板塊發展力度,商業運營方面,城建地產集團積極擴大商業運營利潤來源,今年以來先后競得北峰人才房、十洲城文旅商業、蝴蝶灣及東海科創中心等多宗商業綜合地塊,商業地產運營面積大幅增加;城市運營公司積極拓展資產運營和智能化項目,規劃設計和監理方面,集團外部中標業務金額增長明顯,服務費收入規模擴大前景較為明朗。
(2)針對對外投資效益低下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大投后監管考核評價力度。巡察以來,督促相關權屬企業開展4個自主對外投資項目的后評價工作,并在每年度的權屬企業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中明確后評價工作要求。同時嚴格執行集團投融資管理和投資評審有關制度規范,深入研究審核權屬企業投資項目可行性,在市場分析、效益測算、風險判斷等方面,加強專業性審查;對于需提交集團審批的投資項目,由項目評審小組負責召集聯審會,開展全面審核工作,對于提交集團備案的投資項目及時開展備案審核工作。2024年5月以來,集團已研究通過8個投資項目,切實提高投資決策科學性。二是加強自主對外投資項目跟蹤。針對2019年5月以來集團已投入運營的10個自主對外投資項目開展經營情況全面分析,對于正常經營的投資項目督促其在陸續進入投資回收期后實現預期效益并根據后評價制度及時開展有關工作,對于因外部因素導致投資未實際落地項目根據業務實際情況采取適當處置措施,對于現階段處于虧損狀態的項目全面調查、深入分析虧損成因,督促相關企業抓緊開展扭虧為盈工作,并及時報告進展情況,確保實現年度經營扭虧為盈。三是城建產投公司多措并舉實現扭虧為盈。作為初創企業經過2年的業務培育階段,產投公司今年以來大力發展基金管理、商業保理、建材貿易、商業管理等主營業務,同時做大做強審圖公司的施工圖審查業務。
(3)針對公司治理不夠優化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全面加強混改企業投后監管。組織做好盛遠建公司、遠城興公司、城建中城公司等3家混改企業虧損成因分析,并密切跟蹤扭虧為盈工作進度。①盛遠建公司當前正在開展地產定位策劃等對外服務項目,預計于2024年底前結束服務項目實現扭虧為盈;②遠城興公司作為“水墨風景”樓盤開發項目公司在項目交付后可結轉相關收入和利潤實現扭虧為盈;③城建中城公司今年積極拓展鋼筋、混凝土、水泥、白酒、煤炭、銀粉、焦屑等7個品類貿易業務,預計在業務全面落地實施后實現年度扭虧為盈。二是持續加大投資后評價工作力度。已于2024年9月優化完善東海園林公司后評價報告并報送國資委,相關后評價成果運用于企業年度業績考核,視實際經營成果與可研預期情況發生的偏離程度給予扣分,切實加強投資項目后評價考核機制運用成效。三是從制度入手加強混改企業管控。督促泉州建工集團、城建地產集團、東海投資公司、城建產投公司等4家企業根據集團混合所有制企業工作實施指導意見并結合業務實際情況,制訂出臺對下設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業務管理和業績管理有關制度,至2024年7月4家企業已全部出臺公司混改制度,在公司治理、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各方面進一步加大混改企業經營管理監管力度,規范混改企業行為,實現國企與私企良性合作、共同發展。
5.強化“大安全”意識、防范化解風險存在隱憂
(1)針對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針對已發生的死亡安全事故,按照屬地政府事故報告要求,已及時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罰追責;同時針對施工管理、物業管理、糧儲管理等重點領域,多措并舉提升工作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能力。一是加強隊伍建設。通過公開招聘充實一批項目管理人員,提升項目質量安全管理能力。推動泉州建工集團于5月28日完成常態化公開招聘項目制周期性用工第一批次擬錄用人選名單公示,新增7人;權屬城建地產集團、城鄉物業公司于5月27日完成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項目制工作人員部分崗位擬錄用人選名單(第一批)公示,新增5人。二是加強教育培訓。編制“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要求權屬企業開展一輪質量安全教育培訓。于5月29日編制《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強化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泉州城建集團關于開展2024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泉州城建集團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暨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明確教育培訓形式及重點內容,切實加大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操作規程、自我防范等的教育培訓頻率,營造人人關注安全、人人重視安全的良好氛圍。2024年5月以來,舉辦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應急演練1場次,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講座、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現場觀摩會各1場次,組織330人次參加國資企業搶險救災能力提升專題培訓班,全方位加強集團工程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及項目推進能力。按照已印發的《民用建筑質量管理指導手冊》,規范企業工程質量行為,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工程質量。三是加強督導檢查。2024年5月以來,集團采用第三方評估與抽調行業領域專家巡檢的形式,組織開展各類質量安全生產督導檢查,發出質量安全整改通知單11份,并形成評估報告10份,消除安全隱患178處,消除質量問題73個。項目質量問題均已整改到位。
(2)針對糧食儲備管理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持續提升智能儲糧水平。推動城建供應鏈公司完成智慧糧庫建設,其權屬儲備糧油公司結合標桿糧庫建設需要已累計投入249萬元,持續提升智能化儲糧水平。二是加大糧儲人才引育力度,2024年5月以來,公司通過集團公開招聘機電、質檢保管等崗位并已到崗2人。6月組織8人至福建工貿學校參加糧油質量檢驗員職業技能培訓,通過組織培訓提升現有崗位人員的專業化、智能化運用水平。三是修訂完善糧油管理制度。7月初,市發改委發布新制定《泉州市市級應急儲備成品糧油管理規定》,7月底,權屬儲備糧油公司參照上級文件修訂并印發《市級應急儲備糧油管理制度》。四是全面加強日常監管措施。儲備糧油公司通過“每月定期巡察+重點區域派員駐點+遠程監控”的方式,2024年3月增補代儲點重點區域派員1人,目前已到崗;每月定期實地巡察代儲企業6家各2次;每周定期查看遠程監控6家各2次,每月通過遠程監控隨機抽查1—2次。五是加快推動低溫成品糧儲備庫建設,提升自身儲備能力。
(3)針對債務風險積聚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提高有效資產占比。加快項目投資建設,水墨江瀾項目一二期已按進度完成建設,東海中央活力區后埔商業街(市井十洲城)項目建設已啟動。后續將繼續加大優質產業、股權投入,提升資產質量,加快片區土地出讓,提高有效資產占比。二是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健全相關制度,在保證資金安全完整的情況下,既滿足企業生產經營需求,又盡可能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三是組織開展貿易培訓。6月21日,組織集團及權屬企業貿易從業人員,深入學習國務院國資委“十不準”文件規定,共52人次參加,持續深化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確保貿易活動合規性與穩健性。四是加強債務風險管控。堅持預防為先、謹慎為上,以季度為單位,定期收集權屬企業債務風險監測情況,持續動態跟蹤各權屬企業債務情況,并對發生的債務風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積極有效防范化解債務風險。
(二)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1.廉潔風險排查及防控不夠有力
(1)針對廉潔風險排查存在盲區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修訂完善廉潔風險防控手冊。6月21日,下發《中共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關于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組織集團各部(室)及各權屬企業圍繞職能職責、對照工作流程開展全方位、全覆蓋廉潔風險點排查,有針對性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優化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強化廉潔風險防控。二是常態長效監督權力運行。聚焦物資采購、資產運營管理、糧油儲備管理、選人用人等重點領域,運用具有城建特色的紀檢監察“三項監督”機制,常態化督促各權屬企業、各部(室)強化制度執行、防范風險隱患,做實監督促治。運用“三項監督”機制列席重要決策會議58次、監督議題1092個、發現并糾正問題5個,有力規范企業權力運行。
(2)針對關鍵領域廉潔風險明顯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強化供應鏈管理、資產資源交易、物資采購等廉潔風險明顯關鍵領域的風險點排查,加強風險防控,已于2024年7月研究通過《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限額以下采購(物資、服務類)管理辦法(試行)》《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進一步規范資產租賃行為的規定》《泉州城建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集采與貿易活動采購管理辦法(試行)》等管理制度,強化關鍵領域廉潔風險防控。二是做好案后整改復盤。依托幫督一體工作專班,全面梳理分析已辦結問題線索,聚焦排查出的薄弱環節、制度漏洞等,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督促整改,實現標本兼治;截至目前,已制發監察建議書1份。發揮具有城建特色的紀檢監察“三項監督”機制作用,運用聯動監督,聯合職能部室開展監督檢查37次,發現問題25個;運用垂直監督,列席重要決策會議58次、監督議題1092個、發現并糾正問題5個;運用一線監督,設置一線監督員47個,發揮“前哨”功能,發現并糾正問題62個,提出防控建議25條,不斷強化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日常監督,嚴防“靠企吃企”風險。
(3)針對員工違規兼職問題較突出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學習宣貫到位。集團黨委組織總部各部室負責人和權屬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集中學習,專題學習《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等關于經商辦企業和兼職的上級有關規定,并部署各級企業結合黨紀學習教育,分別組織本企業有關管理人員學習上述五項制度規定,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規矩意識。二是強化分類整改。對關聯交易的情形從嚴處置。三是全面自查整改。集團黨委成立“靠企吃企”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召開專題調度會,研究部署關于管理人員經商辦企業和兼職情況摸排工作。印發《關于開展有關管理人員經商辦企業和兼職情況摸排工作的通知》,全面開展自查工作,摸排集團及各級權屬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重要崗位人員及其親屬的經商辦企業情況,并函詢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核查。根據摸排結果分類甄別,分類提出處理意見,問題較為復雜的移交集團紀委進一步核實,分類限期整改到位。對于自查過程中,存在未如實填報經商辦企業情況的,在上述分類分情形處置基礎上,增加給予責令書面檢查。對于經商辦企業仍存續的相關人員,要求限期到工商局提交注銷、變更、退出等申請。四是強化建章立制。根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上級相關排查要求,已擬定《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規范有關管理人員經商辦企業和兼職的規定(試行)》(初稿),待上級出臺具體指導意見后進行修訂完善。今后將定期排查是否存在經商辦企、外部兼職、投資入股等情形,實行主動報告、報備制度,根據排查、掌握的情況,依據相關規定辦理。五是加強前端排查。根據有關規定,已在公開招聘入口關的“社會調查”環節新增一項內容,即排查新入職企管人員是否存在經商辦企、外部兼任職、投資入股等情形,并由個人做出承諾,屆時根據背調結果再依據相關規定辦理。在干部提任的“組織考察”環節,新增對經商辦企、外部兼任職、投資入股等情況的排查。六是開展黨紀學習教育。5月13日,集團黨委已印發《關于在泉州城建集團黨員中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工作方案》,結合集團實際,細化具體舉措,確保高標準高質量推進黨紀學習教育。黨紀學習教育開展以來,集團及權屬企業分別組織年輕干部、新任職黨員領導等305人次到市初心教育學堂、清廉泉州館等警示教育基地參加現場教學,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專題講座8場。7月16日,組織以“線上+線下”形式開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培訓,對新提拔干部、年輕干部、關鍵崗位干部等重點對象黨紀學習教育全覆蓋。
2.招標采購領域廉政風險較多
(1)針對招標采購制度不完善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全面排查檢查。已對集團2023年以來限額以下物資、服務采購項目逐一梳理檢查,未發現違紀問題。并舉一反三,加強風險防控,已于2024年5月下發《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開展企業招標采購領域自查自糾的通知》,對2019年6月以來工程項目和物資、服務項目招標采購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集團各部(室)、各權屬企業已于6月7日完成自查自糾工作并形成臺賬,共發現招標采購相關問題23條,已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完成整改。二是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已于2024年7月印發實施《泉州城建集團限額以下采購管理辦法》,要求各權屬企業參照執行,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或修訂企業采購管理辦法,其中,住宅開發公司等5家企業已印發實施,城建國投公司等3家企業已進行修訂,城市開發公司等3家已著手制定,全面推動采購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2)針對先施工后招標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相關責任企業已于2024年7月制定并印發《施工招標采購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完善企業招標采購管理規定。二是全面摸排工作。全面摸排集團內是否還存在其他先施工后招標的情況以及各權屬企業對集團招標采購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針對檢查發現問題,已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完成整改。三是組織業務培訓。集團已于7月24日開設“國有企業風險防控專題培訓班”,組織集團及各權屬企業相關領導、業務人員參加,以《招投標風險防控案例剖析》為主題開展專題培訓。
(3)針對先履約后簽訂合同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相關責任企業已于2024年7月制定印發《合同管理辦法(試行)》,從制度上規避風險。二是全面自查自糾。下發通知,全面排查集團內是否還存在其他先履約后簽訂合同問題。通過自查及抽查,共發現合同履約相關問題2條,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完成整改。三是召開警示教育會。為警示相關業務人員引以為戒、舉一反三,相關責任企業已組織召開警示教育會,強調必須嚴格遵守招標采購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合同履約管理。
(4)針對未按規定進“陽光采購平臺”招標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相關責任企業已分別于2024年6月下發《關于加強招標采購管理的通知》,進一步強調公司所屬各級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的企業嚴格執行招采制度規定;于2024年7月研究通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管理辦法(修訂)》。二是全面排查整改。于6月份組織權屬企業及集團責任部室全面排查是否還存在其他未按規定進“陽光采購平臺”招標的情況,對發現的共性問題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完成整改。三是建立長效機制。持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階段工程量清單完整性把控,做好權屬企業限額以上招標事項報備管理,并以季度為周期對權屬企業開展招標采購領域專項檢查,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情況。
(5)針對項目拆分招標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建立健全制度。相關責任企業已于7月份制定印發《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管理辦法》,“三重一大”制度修改已完成初稿。二是組織業務培訓。相關責任企業已于6月21日組織開展招標采購內部專題培訓,共50人次參加。三是建立長效機制。集團分別于2024年4月、6月、9月組織對權屬企業開展工程招標采購、成本控制及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工作專項檢查,針對發現的招投標存檔資料不全、合同簽訂不及時、自主招標評標不規范等問題及時進行通報,進一步查缺補漏、落實整改。
(6)針對未編制工程量清單即招標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專項審計。于5月15日,對各權屬企業開展2023年度“抓城建提品質”工程項目專項審計及工程量清單管理情況專項審計。二是完善清單編制。責令7家權屬企業55個招標階段未提供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完成工程量清單編制。三是督促制度落實。按照《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落實工程量清單合同模式的通知》,督促各權屬企業施工招標必須提供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落實項目執行工程量清單合同模式管理,并納入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范疇。
3.資金使用監管不嚴不實
(1)針對違反市國資委有關規定發放津貼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修訂完善職稱證書管理制度。2020年集團開始實行工資總額包預決算管理,并出臺了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均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將各類津補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于2024年7月印發《員工證書管理補充規定》。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已按照規定將相關人員收入計入集團本部企業收入,證書補貼已根據《泉州市國資委關于泉州城建集團2021年度工資決算和2022年度工資預算的批復》(泉國資考核〔2022〕287號文)納入工資總額管理。已要求財務工作人員,現兼職補貼均嚴格按《泉州市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企業工資總額和福利性待遇管理的通知》(泉國資企業〔2017〕84號)文件要求做賬,將借證補貼計入企業收入并列入企業工資總額。巡察期間,集團舉一反三、以點帶面,全面摸排集團內相關情況,對違反規定的個別員工按要求將證書補貼全額收繳入國庫。
(2)針對無依據發放獎金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專項審計。集團嚴格執行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決算管理,根據年度營收、利潤和人均效能等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結合市國資委和集團工資總額預算數批復情況,對設計集團2023年工資總額發放情況進行決算。現已組織審計機構完成對相關責任企業2023年工資總額發放情況的專項審計,一線與作業量掛鉤人員工資總額未超發。二是立行立改。對時任人事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并指導相關責任企業加快制度建設。2024年6月,相關責任企業停止按原分配辦法發放項目效益獎金,并聘請第三方咨詢公司進行產值績效分配改革,6月底已研究制定《產值績效管理辦法》《經營管理人員薪酬績效管理辦法》《員工績效薪酬激勵管理辦法》。
(3)針對未經審批進行大額資金內部調度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開展專項排查。集團計劃財務部組織對集團及各權屬企業“未經審批進行大額資金內部調度”問題開展專項排查,未發現違規問題。2024年5月以來,集團及各權屬企業大額資金內部調撥審批流程更加完善,資金管理使用質效進一步提升。二是組織業務培訓。優化完善資金調撥審批機制,并于6月5日、21日組織財務人員學習資金集中管理辦法,提升財務人員業務水平,防范資金安全風險。
(4)針對大額資金異常存款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大額資金存款監督。為加強大額資金存款監督,6月17日,集團組織對2019年5月—2024年5月大額資金轉賬進行排查,未發現違規問題。二是組織財務培訓。于6月21日、6月28日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資金集中管理辦法、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財務管理制度、債務風險處置預案等。
(5)針對大額備用金存在失管風險的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目前已收回所有備用金,并責令相關企業持續加強備用金管理。一是開展專項排查。6月17日,組織對集團內企業備用金長期未收回問題,開展專項排查,并形成排查報告,未發現違規問題。二是完善相關制度。相關企業已于2024年6月修訂財務管理辦法,增加備用金管理內容,從制度上杜絕風險,強化財務監管。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方面
1.黨委統籌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
(1)抓班子帶隊伍促落實有差距。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強基固本,深入實施人才強企戰略。聚焦主責主業全面優化人才“引育用留管”體系,以產業創效和業務拓展為目標,不斷完善人才政策體系,優化人才培養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工作效能,為集團實現轉型升級提供堅強的人才人力保障。根據《中共泉州市國資委委員會關于加強所出資企業人才引聚的實施意見(試行)》相關規定,修訂集團招聘管理制度,制度內涉及璞石引才制度和校園招聘制度,推進招聘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進一步推動選人用人機制改革,提升企業活力。綜合運用“璞石”引才、校園招聘、社會招聘、項目制周期性用工招聘等方式招引更多高素質人才,已開展2批次璞石引才崗位考核面試,進一步充實項目中高端人才。已組織5場培訓,開展“師帶徒傳幫帶”主題沙龍,多方式、全鏈條、全梯次培養人才,持續建強人才隊伍,營造以老帶新、以新促老、互助互學的良好氛圍。二是數智賦能,實現財務管理轉型升級。于6月13日召開啟動會并正式掛牌成立集團財務中心,目前財務中心咨詢項目組、軟件實施項目組人員已進場辦公,有力提升集團財務管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為進一步增強集團資金管控能力、防范財務風險奠定堅實基礎。三是緊盯難點,推動重點工作高質量落地。堅持用好“聯動監督”工作機制,圍繞各權屬企業重大事項決策、重點領域開展監督檢查,已完成一季度、二季度監督檢查工作,推動各權屬企業重點任務快落實、內控管理更規范。將深化拓展“三爭”行動同推動中心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動態更新《泉州城建集團深化三爭行動任務分解表》,督促各責任單位狠抓工作落實,推動各項重點工作齊頭并進。持續推動重點工作定期調度,每季度組織召開工作匯報會,晾曬比拼集團各部室、各權屬企業工作成效,現場調度解決存在的困難及問題,在全集團保持加壓奮進、奮勇爭先的良好工作態勢。2024年5月以來共召開重點工作調度會議20次,形成20份會議紀要,協調調度60項問題,有效破解難題、打通梗阻,高效推動重點工作任務落細落實。
(2)執行議事規則不嚴格。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決策程序,強化制度落實。集團上下進一步嚴肅紀律,規范決策流程,維護制度權威,共同促進決策民主、透明、科學。已督促17家設立黨組織的權屬企業全部完成前置研究清單、“三重一大”決策實施辦法、會議制度及議事規則的設置、完善和修訂,并嚴格按照《泉州城建集團關于進一步加強各權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管理的通知》依規開展企業決策決議工作,于每季度結束后認真審查權屬企業決策程序和決策事項,推動集團本部和各權屬企業不斷深化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的執行力度。針對非班子成員參與表態的問題,嚴格執行會議表決程序,強調非班子成員發表意見的形式,杜絕出現非班子成員參與表態的情況。針對重大事項“應議未議”問題,相關責任企業已于2024年5月印發實施《混合所有制企業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對控股、參股企業的管理,并嚴格落實議題征集審核制度及合規審查,確保嚴格執行議事規則。二是加強議題審核,科學安排會議。強化議題審批管理和意見征求,堅持每周征集議題,及時推動召開集團黨委會、董事會、總經會研究集團重大經營事項等,并督促涉及議題部門之間做好會前協商,進行充分醞釀統一意見,確保會上研究討論更充分、議事決策更科學,有效提高會議效率,2024年5月以來未再出現議題扎堆現象。督促相關責任企業認真落實《中共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權屬企業紀檢監察工作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2024年5月以來涉及紀檢干部的評優評先、調整轉任、提拔使用事項均有事先征求集團紀委意見,并將長期執行。督促相關責任企業對議題進行充分醞釀后再組織上會研究,并長期執行,2024年5月以來,未再出現議題因不合規或醞釀不充分被集團紀委否決或緩議的現象。
(3)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快推進項目結算。加強集團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成本控制管理,全面推進權屬企業相關項目概算、預算、結算審核、批復、報批工作。2個未完成結算項目中,北峰—豐州片區緯七路(南北大道至加汽站)項目已獲市財政局已正式審核批復(泉財函〔2024〕152號),項目結算完成;東海學園機關幼兒園及配套街頭綠地項目結算工作正加快推進,總工辦6月以來已組織10場專項工作推進會,概算審核已于11月10日獲市領導批示,預算審核工作將于11月底完成,結算審核工作同步推進。二是針對中心糧庫未及時竣工決算問題。經市國資委多次帶頭協調,已就爭議部分達成共識,預計11月底可送財審。
2.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有力
(1)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存在不足。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黨的領導,筑牢黨建“根”“魂”意識。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切實夯實“兩個責任”,強化政治擔當。一方面,持續鞏固主題教育成果,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不斷深化集團“三全五化”黨建模式和“三個一線”黨建機制,持續打造“黨建引領+鄉村振興+智庫咨詢”特色品牌和“紅色車間”“紅色物業”“4s”監理工作法等一批具有企業特色的黨建品牌,把黨建工作貫穿企業改革發展的全過程。另一方面,以具有城建特色的紀檢監察“三項監督”機制為引擎,2024年3月以來聯合職能部室開展監督檢查40次,發現問題29個,設置一線監督員47個,發揮“前哨”功能,發現并糾正問題75個,提出防控建議34條,充分發揮紀委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作用,全面推動主體責任落到實處。二是強化責任傳導,有序落實“規定動作”。2024年5月以來,集團黨委組織開展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及半年廉政談話,黨委書記與班子成員及權屬二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部(室)負責人、掛鉤企業班子成員,與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黨員代表進行談心談話,落實人員全覆蓋,不斷增強干部廉政意識和自律能力。結合上級任務安排和集團工作實際,下半年將按期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集團工作總體布局,推動集團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地見效。三是夯實思想根基,以深學細悟推動實干篤行。6月5日,集團黨委書記圍繞學習貫徹《條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等學習體會和國有企業實際工作講1次專題黨課。6月26日,集團黨委組織集團及各權屬企業領導班子、本部中層管理人員參觀臺商區廉政文化教育館并召開警示教育會,會上對集團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情況進行通報,用身邊人、身邊案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集團黨員以反面典型為鏡鑒,引以為戒。
(2)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加強縱向傳導。集團黨委書記多次在集團黨委會上強調,班子成員要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帶頭赴掛鉤聯系企業進行督導檢查,將黨建工作與各項經營生產任務同步部署、同步推動。班子成員進一步增強了“一崗雙責”意識,自覺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發展“兩手抓、兩手硬”。已于7月4日調整完善集團黨建工作績效考評辦法,深化落實“一崗雙責”工作要求,集團領導班子成員結合巡察整改、黨紀學習教育等工作深入落實掛鉤聯系工作,開展專題黨課6場、專題會議5場,逐級傳導責任,有效形成敢抓敢管、嚴抓嚴管、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合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展。二是加強工作指導。已督促指導7家企業制定或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進一步夯實管黨治黨工作基礎。6月6日、7月2日,分別召開黨建、宣傳(意識形態)及選人用人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專題部署會2場,全面厘清各權屬企業工作制約及存在困難,進行一對一答疑解惑,推動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落實。三是強化警示教育。聚焦“關鍵少數”,深入落實“第一議題”和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2024年5月以來及時推動領導班子成員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開展集中學習5次、專題學習研討2次,不斷增強班子成員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圍繞全市警示教育會精神等開展學習交流研討54次,開展警示教育活動46次,召開集團黨委警示教育會通報集團近年來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用身邊人、身邊案督促黨員領導干部自覺從違紀違法案件中汲取經驗教訓,營造學紀、知紀、明紀、守紀的濃厚氛圍。
(3)落實監督責任有短板。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做實綜合監督。持續深化城建特色紀檢監察“三項監督”機制,2024年5月以來,聚焦項目招投標、資產管理等重點領域開展聯動監督檢查19次,督促整改問題17個,推動建章立制3項;依規依紀依法處置問題線索,妥善運用“四種形態”處理相關人員。聚焦工程領域做準專項監督,發出監察建議書1份,督促整改問題2個,有力推進項目建設廉潔高效,有效提升日常監督效能。二是加強數字賦能。不斷完善“三項監督”信息化平臺,充分發揮“數字化+”的監督優勢,統籌抓好“四個監督”。已于2024年7月印發實施《泉州城建集團紀檢監察“三項監督”信息化平臺使用管理辦法(試行)》。三是強化隊伍力量。通過新進人員和調配力量相結合,2024年6月,從權屬企業調入工作表現較為突出的紀檢監察干部1名;發揮“璞石”引才計劃作用,向社會吸納優秀紀檢監察人才,發布招聘計劃,招聘專職人員3名,持續壯大人才隊伍,有效解決專職監督執紀力量不夠問題。綜合運用業務培訓、跟班學習、實戰鍛煉等方式,2024年5月以來組織專兼職紀檢監察干部到集團紀委(監察專員辦)跟班學習2人次,開展專題學習教育會2期、每周悅讀8期,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
3.落實黨建主體責任有缺失
(1)黨委抓黨建主責意識不強。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完善組織設置,推進工作“雙覆蓋”。通過成立黨建工作指導小組、發展或調入黨員等方式,集團黨委全面強化對黨支部成立條件尚不成熟企業的指導,推進各級黨組織應建盡建;對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指導權屬企業結合實際適時修訂《公司章程》,實現黨組織成立、黨建入章“雙及時”“雙同步”。二是加強工作指導,提升黨建新能級。6月6日,集團黨委副書記主持召開黨建、宣傳(意識形態)及選人用人巡察反饋問題工作部署會,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和年度黨建工作業務進行全面說明,針對權屬企業在黨建、宣傳(意識形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針對性指導,并答疑解惑。7月2日,集團黨委副書記主持召開5家獨立法人企業未建立黨組織協調工作推進會,集團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投資發展部有關部室就問題共同探討解決方案,共同推進黨組織應建盡建、能建快建。①針對黨建入章問題,城建地產集團與上市企業遠洋集團合資成立泉州遠城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泉州市盛遠建置業有限責任公司2家企業,均僅參股30%。盛遠建公司為水墨山水項目公司,項目已終止。遠城興公司為水墨風景項目公司,項目現已全面封頂,交付清算完成后擬注銷該企業。集團黨委已指導地產集團于6月下旬成立黨建工作指導小組,并繼續與遠洋集團加強溝通協商,力求推進遠城興公司黨建入章。②針對組織設置不完善問題,石獅毓才公司、東海園林公司、弘晟置業公司已分別于6月28日、7月31日、8月30日成立黨支部。城建中城公司現有4名黨員,關系均在產投公司黨支部,將適時成立黨組織。設計集團整合重組后,和興房屋征收公司按“事業部+法人”運作至今,對和興房屋征收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項、合同管理、采購管理、財務管理等運行機制進行梳理,現已形成初稿,下一步將提交設計集團黨委研究優化完善和興房屋公司“事業部+法人”運作機制,確保黨建工作全覆蓋。2024年5月17日,指導測繪隊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選舉產生新一屆支部委員會委員3人,其中書記1人,進一步完善組織建設,選優配強班子成員。③針對達標創星問題,2024年6月12日,指導設計集團黨委組織開展黨建綜合檢查,對權屬企業黨支部2021—2023年黨建工作檢查問題清單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并對2024年上半年黨建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推動權屬黨支部提升黨建工作水平。三是推進群團建設,凝聚干事合力。已于7月18日召開集團工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完成換屆選舉,進一步增強群團組織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凝聚力,不斷提升服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
(2)權屬企業黨建責任制落實層層遞減。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堅持黨建引領。進一步壓實權屬企業黨組織和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層級責任,持續構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新格局。做好各級“兩優一先”推選工作,共有優秀共產黨員6名、優秀黨務工作者3名、先進基層黨組織4個榮獲各級“兩優一先”表彰,并開展集團“兩優一先”評選工作,強化示范引領。截至目前,各級黨組織書記專題黨課已全部完成。二是健全制度體系。6月18日,轉發《2024年度泉州市國資委所出資企業黨建工作績效評價細則》,指導各權屬企業結合實際,參照上級考評要求制定相應實施辦法,并于7月4日印發《2024年泉州城建集團黨建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全面壓實黨組織書記、黨建工作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黨務工作人員等崗位責任,構建可量化可考核可約束的閉環管理;7月5日城建供應鏈公司結合企業實際,印發實施黨建工作績效考評辦法,進一步健全黨建工作體系,全面提升基層黨建工作規范化水平。截至6月19日,集團11家權屬企業均已完成“第一議題”制度制定,持續推動“第一議題”制度規范化、常態化、實效化。三是強化工作指導。6月6日,召開黨建、宣傳(意識形態)及選人用人巡察反饋問題工作部署會,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和年度黨建工作業務進行全面說明,針對權屬企業在黨建、宣傳(意識形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針對性指導并答疑解惑,全面提升黨務工作人員能力水平。
(3)黨建基礎工作不扎實。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持續夯實黨建基礎。已于2024年7月調整完善黨建工作績效考評辦法,加強對權屬企業組織建設、公司治理的考核抓手,持續深化1個市委年度黨建工作重點項目、4個市國資系統年度黨建工作特色項目,充分挖掘企業特色載體,把黨建工作貫穿企業改革發展的全過程;持續深入推行“黨建入章”,指導各權屬企業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對各自公司章程進行修改,扎實推進各級黨組織黨建工作。二是嚴密黨的組織體系。于2024年5月建立黨組織到期換屆提醒臺賬,實時更新換屆情況。指導城建供應鏈公司黨總支、儲備糧油公司黨支部、測繪隊黨支部完成換屆選舉工作,選優配強班子成員。已按照2023年民主生活會材料有關要求,督促設計集團1名班子成員對此問題作情況說明,并對民主生活會剖析材料進行補充完善,剖析材料已提交設計集團黨委書記審核,報城建集團黨委備案。6月6日、7月2日,集團黨委副書記分別召開黨建、宣傳(意識形態)及選人用人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專題部署會2場,對黨組織建設、黨員管理等工作重要性、規范性進行強調部署,全面厘清各權屬企業工作制約及存在困難,開展一對一答疑解惑,推動巡察整改工作有序落實,著力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嚴密組織體系。三是規范組織運行機制。第一時間組織對集團機關黨支部第二黨小組會議相關情況進行排查,經核實相關會議記錄,2023年4月3日,第二黨小組召開會議開展2022年度組織生活會會前學習研討和黨員批評與自我批評,共有13名黨員參加,會上,12名小組黨員逐一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其中,因新入職員工的黨員關系于2023年2月底才轉入集團黨委,關系轉入至組織生活會召開之間為期一個月的時間,故僅參與學習研討,但全程列席批評與自我批評環節以增進對支部建設及小組黨員情況的了解。今后,集團機關黨支部將進一步加強黨員管理和黨小組建設,并嚴格按照組織生活會規范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4.落實干部管理責任不到位
(1)招聘工作不規范。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程序規范,提高招聘有效性。結合企業戰略規劃、經營發展目標和人才儲備需求制定集團年度招聘計劃、修訂集團招聘制度,進一步嚴格規范招聘專業設置,做到精心準備、扎實組織、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已修訂集團招聘管理制度,制度內涉及璞石引才制度、校園招聘制度等。2024年5月以來組織開展推進2批次“璞石”引才、1批次社會招聘,指導各權屬企業開展周期性用工招聘,均按照最新專業指導目錄設置專業,嚴格審核權屬企業上報的招聘計劃和專業設置情況,經集團黨委會研究同意后正式發布崗位招聘公告,進一步創設良好招聘秩序,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的引才環境。二是引以為戒,提升招聘專業性。組織各企業招聘工作人員集中學習最新版專業指導目錄,確保招聘人員理解到位、審核細致,實現人才和崗位的“雙向奔赴”。對因專業指導目錄解讀不深、理解有誤的情況,導致工作失誤的經辦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并作出書面檢討。三是調查核實,確保招聘公平性。2022年1月對外公開招聘“城建國投公司工程建設管理專員”崗位,其設置的專業有城鄉規劃(學)、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與設計、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城鎮規劃、國際規劃和發展專業等,專業設置不存在唯一性和排他性。根據招聘簡章規定“985、211雙一流高校中最新專業學科評估結果為A等級的免筆試;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免筆試”,本崗位總報名人數14人、資格審核通過9人,其中符合免筆試資格3人。
(2)執行有關選任制度不嚴格。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樹立正確用人導向。根據《泉州城建集團企管人員選任管理辦法》,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圖,完善選人用人工作程序,以制度性規范為今后工作提供操作指引。嚴格按流程圖執行任職前公示要求,公示期從發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算,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已對當時的經辦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并在2024年6月開展選人用人巡察專題調度會上強調任職公示時間應從會議研究決定的次日開始起算。7月召開人事管理工作會議,組織各權屬二級企業人事部負責人學習相關制度規定,督促各層級權屬企業在開展企管人員選拔任用時嚴格落實任職前公示要求。二是加強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嚴肅紀律、改進作風。按照任職回避制度要求,對涉及的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要求今后要嚴格執行任職回避制度。同時組織各權屬企業人事部負責人對《泉州城建集團企管人員選任管理辦法》進行學習,并詳細講解選任過程中注意要點。三是舉一反三,加強排查。對集團內各層級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回避情況進行排查,未發現有需要執行任職回避的情形,排查結果上報市國資委。
(3)日常監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進展情況:一是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及時規范企業領導人員社團兼職情況,相關當事人已辭去兼職職務,嚴格要求集團各企業及時關注領導人員兼職情況,禁止違規兼職情況再發生。二是舉一反三,建立臺賬。已全面摸排集團各層級企業領導人員兼職情況,嚴格控制企業領導人員在社團兼職數量和屆數,并建立領導人員兼職臺賬,動態排查是否存在違規兼職的情形。三是加強監督管理。接到巡察反饋問題后,集團第一時間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進行咨詢,經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確認,相關人員目前已完成登記備案。同時舉一反三,強化管理,已組織各層級權屬企業梳理本企業的登記備案人員,并跟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反饋的數據進行核對,及時對出國(境)登記臺賬進行動態更新。四是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對登記備案人員未經審批前往國外的,通報相關企業并按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并對經辦審核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同時舉一反三,組織相關企業的企管人員學習因私出國(境)管理有關制度文件,并組織新任職干部簽訂承諾書。
三、巡察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針對巡察反饋問題、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反映,按照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共對17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已立案調查待處理2人,誡勉談話1人,責令檢查2人,批評教育6人,提醒談話5人,警示談話1人。
對儲備糧公司保管員楊某因工作職責履行不到位給予誡勉談話處理。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一)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東海學園機關幼兒園項目未完成結算問題。東海學園機關幼兒園及配套街頭綠地項目為早期指揮部實施項目,2020年因劃轉改制移交集團,因項目人員變動大、資料缺失多、圖紙提供晚、爭議事項未能及時提供佐證材料,項目結算工作推進困難,短時間內難以確定審核結果。二是中心糧庫建設滯后且未及時竣工決算問題。施工方對該項目定額套用、工期和土方工程結算等內容存在較大異議,且對于異議部分未能提供完整佐證資料,導致該項目結算工作無法完成。
下一步措施:一是東海學園機關幼兒園項目未完成結算問題。集團已于7月17日將該問題納入東海中央商務區教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結)算事項,提請中心市區城建總指揮部調度解決,多措并舉加快爭議處理,力爭12月底完成結算審核工作。二是中心糧庫建設滯后且未及時竣工決算問題。經市國資委多次帶頭協調,已就爭議部分達成共識,預計11月底可送財審。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針對黨委抓黨建主責意識不強的問題
未完成整改原因:盛遠建公司及遠城興公司均為集團權屬企業城建地產集團下轄合資公司,僅持股30%,項目運營均由合資方牽頭推進。合資公司組織架構、制度體系建設受多方制約,又屬于項目公司,集團雖能積極與合資方開展協商溝通,推動落實“黨建入章”,但在落實整改上還需要一定時間。因盛遠建公司項目原所有權人已將項目轉讓給第三方、遠城興公司合資方遠洋公司合作主體公司變更等原因,導致項目后續建設及運營管理、項目結算等工作長期受阻、停滯。
下一步整改措施:權屬企業城建地產集團將按照“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研究盛遠建公司注銷相關事宜,報泉州城建集團研究同意后,將成立項目清算組,待清算完成后啟動公告程序,公告完成后即進行公司注銷;同步推進研究遠城興公司章程修訂事宜并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整改時限:2025年1月31日
五、下一步工作重點和計劃
經過3個月集中整改,泉州城建集團黨委巡察整改工作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與省委、市委的要求和群眾期待仍存在差距,對一些比較復雜的問題和深層次矛盾,還需在注重長效治本上狠下功夫。集團黨委將以此次巡察整改為契機,嚴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繼續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持續用力、久久為功,把巡察整改與集團長遠發展結合起來,努力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動集團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一)強化政治建設,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強化政治能力建設,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及時傳達學習、準確領會把握、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做到時時忠誠核心、事事緊跟核心、處處維護核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學習+研討+落實”閉環機制,堅決把習近平總書記殷殷囑托落實到泉州城市更新建設和集團發展各方面各領域,持續凈化干事創業政治生態。
(二)強化管黨治黨,堅決落實“兩個責任”。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層層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加強集團黨委對重大決策、重點任務的把關定向作用,突出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和黨委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職責,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持黨建統領,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持續優化黨建及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強化干部職工思想引導,細致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確保集團整體穩定。保持嚴的基調,集團紀委聚焦“國之大者”,鍥而不舍糾“四風”樹新風,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不斷深化政治監督、過程監督,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推進清廉國企建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的改革發展環境。
(三)強化機制建設,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強化巡察整改成果運用,對整改過程中好的做法、好的經驗進行總結提煉、推廣運用,不斷完善集團治理制度機制,強化制度執行,扎緊扎實風險防控“籬笆”,強化重大項目安排、重大貿易活動、大額資金使用、大宗物資采購管理和監督。堅持一以貫之,一抓到底,加強巡察整改工作調度,研究解決整改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和難點問題,構建常態化抓整改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整改銷號制度,堅持“問題有沒有解決、情況有沒有改善”標準,對已整改到位的事項,做好鞏固提升;對需長期堅持的事項,久久為功,持續發力;對還未整改到位的事項,加大整改力度,堅決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真正實現以巡察整改促進集團各項事業發展,以集團高質量發展成果檢驗巡察整改成效,為全市奮力建設21世紀“海絲名城”貢獻城建力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95-22289806;通信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安吉南路688號泉州城建大廈1703室,郵政編碼:362000;電子郵箱:qzcjjtyxgs@163.com。
中共泉州城建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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